【113學年度進修學制寒假轉學考招生】
2.榜示日期:114年1月22日
3.考生請務必詳讀簡章並確認資格符合,避免於錄取後因報考資格不符致被取消入學資格,屆時考生不得異議。
4.本考試審查資料須於113年12月24日前上傳至系統(如重複報名不同學系須個別寄送),繳費完成後始可上傳檔案。如報名多個學系,則須個別繳費完成後,再個別上傳檔案。
5.洽詢電話:037-38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