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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聯合大學113學年度原住民學士學位學程專班單獨招生簡章勘誤事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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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前

修正後

說明

P.4

捌、申訴辦法

一、考生對於考試結果認為有損其權益情形時,得於本校公告放榜之次日起20日內,以書面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訴。

二、考生於本次招生各階段辦理過程中如遇違反性別平等相關規定之情事,請於事實發生後10日內檢具相關事實及內容,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訴。

捌、申訴辦法

一、考生對於考試結果認為有損其權益情形時,得於本校公告放榜之次日起5日內,以書面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訴。

二、考生於本次招生各階段辦理過程中如遇違反性別平等相關規定之情事,請於事實發生後5日內檢具相關事實及內容,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訴。

依據112年12月29日臺教高(四)字第1120119533號函修正申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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